全国服务热线: 13716906517

食品生产许可证好办吗?

发布日期 :2017-06-27 09:39访问:4次发布IP:183.60.150.28编号:4414591
分 类
商务服务
单 价
电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咨询电话
13716906517
手机
13716906517
Email
3013711996@qq.com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具体到食品生产许可证,就是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性质,个体工商户不允许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必须向质监部门递交许可申请书;质监部门要到企业进行现场审查。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销售无证食品。

 

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规定: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广州市信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帮助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的生产。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销售无证食品。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 申请人资格  

1 申请人主体条件:  

a) 申请人应持有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可以为企业法人、合作社等,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b) 申请人持有负责人营业执照的,应携带其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文件,由其上级法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申请人的注册地(即住所)和生产场所均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3申请人应是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的生产企业,期满换证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覆盖申请取证的产品。  

4 申请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生产许可检验申请条件:  

a)申请人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检验申请相应的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副本;  

b)申请人应持有经营范围覆盖生产许可检验申请的产品的营业执照;如申请人持有负责人营业执照的,还应携带其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文件,由其上级法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申请人应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d)申请人的注册地(住所)应在本行政区域内;  

e)申请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欢迎咨询公司宝:13716906517。


相关产品
主营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相关分类
推荐产品
信息搜索
 
汉唐信通(北京)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号国创产业园6号楼三层东一区
  • 电话:13716906517
  • 手机:13716906517
  • 联系人:公司宝